第五十一章:6_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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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6

  6这个数字,一直都是老百姓心里的幸运数字,人们喜欢6,希望自己的人生能66大顺,希望自己这辈子一帆风顺。

  在如今666三个数字组合在一起,更是对一个牛逼事或牛逼人的绝佳夸赞,6就是代表了吉利。

  只不过,马家兄弟做梦也不会想到,在3月1号的早上,一个柔弱的女子会拿着一把手枪,埋伏在6楼。

  更准确来说,也不是埋伏,高玉米就稳稳的坐在医院长廊的椅子上,等着马金虎的到来。

  只要他来,高玉米就拔枪射击。

  高玉米从来没用过枪,但她知道,这玩意只要打开保险,扣动扳机就能响,所以她提前抠开保险,只要等马金虎过来,她勾扳机就可以了。

  不需要熟练,她只需要有一颗敢杀人的心就行了。

  在弟弟入院昏迷的这段期间,马金虎定期会来医院看一眼弟弟,风雨无阻,每天都是如此。

  高玉米不知道他每天会几点来,她只知道陈年不会骗自己,自己每天只要守在医院,就能等来这个马金虎。

  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过去,高玉米的心情也从复仇心切,一点点被焦躁所取代,她盯着面前的时钟,焦躁站起来,开始来回踱步。

  这时,电梯那传来了叮咚一声,高玉米警觉的抬起头,看向了电梯,她的心跳也随着楼层的逐渐升高,开始变得激烈起来。

  她把手放进挎包里,随时准备掏枪出来,射向从电梯上下来的人。

  叮咚!电梯门缓缓打开,上边下来一群青年男女,高玉米盯着这些人,看了好一阵,发现这些人并没有马金虎。

  这些人里虽然没有马金虎,可为首那个黄毛却一口一个虎哥如何如何,这让高玉米那颗心再次提了起来。

  她跟在这群年轻男女的身后,看着他们走进了拐角处的病房。

  等这些人呼啦啦的进病房,高玉米悄悄走过去,扒着病房的门往里看了一眼,病房里躺着一个插满呼吸机的人。

  这个人,就是马金虎的弟弟,那个被自己儿子一锄头刨成这样的人。

  我儿子只是害你弟弟昏迷不醒。

  可你却直接害死了我儿子。

  想到这,高玉米下意识的捏紧了自己的手枪,她吐口气,想着自己要不要现在就冲进去,乱枪打死马银虎。

  还不等她做出决定,身后就传来一声“虎哥,你慢点。”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你不想见的人,命运总会安排你们完成一次或者多次的见面,反过来,那些你想见到的人,很有可能一次都见不到了。

  高玉米这辈子都不想见到马金虎,可是命运就是安排他们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见面。

  在陈家,在单位,在医院,他们见了一次又一次。

  只不过,他们两个谁都没想到,在医院这次,竟然是最后一次。

  回头望去,马金虎那粗壮的身腰,出现在了高玉米的视线中。

  马金虎看了一眼戴着大墨镜的高玉米,一时间还没认出来这个打扮奇怪的女人是谁。

  当马金虎走过高玉米旁边的时候,窗外恰好响起一道闷雷。

  高玉米捏着手枪的把,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人是那天晚上糟践自己的那个男人。

  高玉米沉吟一口气,她快步走到马金虎身后,掏出手枪,准备扣动扳机。

  长年在街头上混的流氓,都天生自带一种流氓本能。

  什么是流氓本能。

  流氓本能,就是随时随地保持高度警惕,从而避开即将发生的危险。

  比如说,一个持枪的女人朝你射击。

  在高玉米拔出手枪的瞬间,马金虎猛的抓住了高玉米的手腕。

  砰!枪声就像破碎的锤子一样,敲击在了医院天花板上。

  伴随着哗啦一声脆响,流弹乱飞,击碎了医院6楼的窗户玻璃。

  窗户玻璃裂成几块,掉在了地上。

  第一声枪响,医院的人还没意识到是开枪,他们还以为是谁家小屁孩,在医院里开了一枪。

  等第二枪再开,医院的人都乱了。

  因为第二枪,高玉米击中了马金虎旁边的小弟。

  小弟的肩膀被开了一个血洞。

  他睁着咕溜溜的眼睛,错愕的捂着肩膀,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轰隆!随着这个小男孩倒下去。

  医院走廊就像是开锅的辣椒汤一样,冒起了泡,医院走廊的病人护士还有医生,此时此刻全都乱成了一锅粥。

  人们的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

  对于医院这些老百姓,如果没有高玉米的到来,这只是一个寂静平又有些忙碌凡的早上。

  可随着高玉米的到来,这天就成了他们最难忘的一天。

  这是生与死的一天。

  高玉米这两枪,一枪射在天花板上,一枪射在人的肩膀上。

  一枪打破了苍龙市多年的平静。

  另一枪则改写了一群人的人生轨迹。

  这两枪就像亚马逊雨林那只蓝色蝴蝶一样,亚马逊的蝴蝶扇动起了翅膀,制造了大西洋一场巨大风暴。

  这是蝴蝶效应。

  第二声枪响后,马金虎一把将高玉米手里的枪给夺了过来,他反手把手枪就丢到了一边。

  然后揪着高玉米的脖领子,对着她的脸狠狠锤了一拳。

  一拳,接着一拳,又一拳……

  高玉米的鼻子一点点被打塌,牙齿也随着马金虎的锤击变得松动。

  血,一点点顺着高玉米的嘴角流了出来。

  她俊俏的五官,被血染红。

  她想到了多年以前,自己站在村口,等待进城大巴的那个上午。

  那个上午的天气也像今天一样,雨花飞溅,雨水浸湿了她的脸颊。

  那是她第一次进城。

  也是她第一次感受深村以外的世界。

  灯红酒绿的城市,让高玉米眼花缭乱,她看着坐在路边推杯换盏的人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这里的人们还有夜生活。

  那天她拎着大挎包,浑身冒着乡土气息,走在苍龙市的街道上,幻想着以后的美好生活。

  那段时间,她和儿子就住在简陋的地下室里,过着贫苦但是快乐的生活。

  几个月后,她认识了陈家安,很顺利的成了他的老婆,带着儿子,在一个雪夜搬进了大房子里居住。

  如果,命运再给高玉米一次机会,她绝对不会选择进城。

  因为如果不选择进城,那她和儿子可能就都不会死。

  当马金虎意识到自己杀人的时候,为时已晚。

  马金虎不是怕杀人,更不是不敢杀人,他只是怕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因为那样,那就没人能护住他了。

  然而事实是,他在公共场所,众目睽睽之下,徒手打死了一个向他射击的女人。

  他惊恐的试了试高玉米的鼻子。

  没气了。

  兄弟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大哥露出如此惊慌失措的表情,马金虎就像是一头失控的棕熊,先是站起来,然后扑通又倒了下去。

  他冲进弟弟的病房,对自己的手下说“赶紧,赶紧把我弟弟抬走,抬上我的车!”

  在没得罪雷三虎之前,马金虎今天做得这些,他有百分之65的把握能摆平这个事。

  说不定还会弄来一个见义勇为的勋章,摇身一变从丧尽天良的追债主,变成人人敬仰的大英雄。

  可现在,他得罪雷三虎了。

  所以,他的把握变成了百分之零。

  这一次,马金虎应该逃不过去了。

  但他还想试试。

  马金虎首先要做的是把还在昏迷的弟弟送到其他医院。

  他不可能把弟弟留在这,哪怕现在弟弟浑身插满管子,那也不行。

  因为如果把弟弟留在这,那迎接他的宿命就只有死了。

  雷三虎会毫不犹豫的找到他,然后杀了他,斩草除根。

  马金虎低头看了一眼,倒在地上,身体已经有些扭曲的高玉米。

  他重重的叹口气,头也不回的推着床,进了电梯。

  病床名片上,6号病人的6,在此时此刻的情形下,显得是那么血红。

  是那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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