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捡漏的早晨!兴奋的史密斯!_荒野求生之全能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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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捡漏的早晨!兴奋的史密斯!

  “原来是这样。”

  沈卿月捂嘴笑了笑。

  天竺葵的确有很好的驱蚊效果。

  这也是许多人热衷于种植它的原因。

  “先说好了,这株天竺葵可不能作为你的药材用。”

  楚岚抢先说道。

  同时将衣袖拉上去,露出他那有着密密麻麻红点的手臂。

  “和你自带驱蚊体质不同,我这几天可是被咬惨了,要不是我意志力强,换作一般人早就疯了。”

  楚岚苦笑着。

  “理解理解,这是你的了。”

  沈卿月看到楚岚的手臂,眼中露出几分心疼。

  她从小到大没有被蚊子咬过,虽然无法真正体会楚岚的痛苦,但却十分理解。

  “那我做个标记。”

  楚岚在四周的树上刻上记号。

  等他们从海滩回来再将这株天竺葵取走。

  接着,两人继续往西走去。

  沿途看到了许多树被劈成两半,并烧成了黑色,可想而知昨晚的雷电究竟有多么的恐怖。

  “楚岚快看,那边有一只动物。”

  沈卿月眼尖,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楚岚看了过去,果然不远处有一只动物静静的躺在水洼内,一动不动。

  “已经死了。”

  楚岚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狐狸,他用脚碰了碰,身体已经十分僵硬,显然已经死了许久。

  “我们还能用吗?”

  沈卿月问道。

  动物死了没关系,身上的肉和皮毛还可以被他们所使用。

  “不行。”

  楚岚摇了摇头,有些遗憾,随即又解释道。

  “这只狐狸身上没有血迹流出,皮毛好几处有焦黑的痕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狐狸是被雷劈死的。”

  “被雷劈过的皮毛本身就会出现问题,更别说现在已经十分僵硬,根本用不了。”

  “至于肉。”

  楚岚指了指水洼。

  “如果这只狐狸在石头上,或者没有水的地方躺着,或许还能煮熟了吃。”

  “可经过一晚上水洼的浸泡,体内的细菌和微生物不知道滋生了多少倍,可以说这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

  最后,楚岚笑着说道。

  “现在吃的话,即便煮熟了也会导致身体出现问题,想要捡漏可没有这么简单。”

  沈卿月略懂的点了点头。

  与此同时。

  此时此刻几乎所有选手都外出捡漏。

  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人才知道恶劣天气后的森林中蕴藏着宝藏。

  然而每天外出是每位选手必备的行程。

  他们也或多或少有所收获。

  动物可不像人类那样聪明,因此昨晚海岛上的动物确实死亡了很多。

  小到青蛙、蜥蜴大到猞猁、野兔都躺在森林的某个角落。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它们的尸体会在微生物的分解下数天内消失殆尽,只留下一地的白骨和皮毛。

  “噢!威尔!你看我发现了什么?”

  “天呐,我的上帝啊!你居然发现了一只死掉的野鸡!”

  “看啊!这边有一只鼬,似乎被树砸死了!”

  “哟西,山本君,我找到了一只獾!”

  俗话说因祸得福。

  选手们经历过暴风雨后,也是收获颇丰。

  不过他们可不像楚岚那样还会对动物尸体进行简单的分析以判断是否可用。

  要知道有不少选手从第一天到现在连正儿八经的肉都没吃上,此时饿的是前胸贴后背。

  眼见动物送上门,他们哪有拒绝的道理。

  甚至有些动物被树枝刺穿而死,刺穿的部位已经严重腐烂,并发出难闻的臭味。

  一般人看到这种尸体都避而远之,所有人都知道此时尸体上细菌微生物多的可怕,人类随意碰触都有传染生病的风险。

  而咖喱国选手不以为意。

  直接抬走解剖,他们就连腐烂的肉也舍不得扔,只是简单的在河边进行清洗,随后扔到锅里煮着。

  开玩笑,他们可是咖喱国人,日积月累下拥有万毒不侵之体!

  怎么可能被这种事给吓到了。

  与此同时,世界的目光被一组选手所吸引。

  尤其是漂亮国人狂喜不已。

  “约翰逊一定是虔诚的教徒,否则上帝不会这么照顾他的!”

  “从开播以来,谁也没有得到过如此这么大的动物,就算是华夏国的楚岚也一样!”

  “太棒了!约翰逊做的不错,这才是漂亮国人的水准!”

  画面中约翰逊和史密斯十分激动。

  在他们前方有一头野牛躺在地上。

  而且从身体的起伏以及急促的呼吸声就能看出野牛还活着,处于精疲力尽的状态。

  “约翰逊,我们完成了组织的任务!”

  史密斯兴奋地说道。

  “不错,任务完成了。”

  约翰逊也面带微笑,同时心中松了一口气。

  “无人机还在拍摄吧?”

  史密斯看了一眼身后,见无人机紧跟着,点了点头。

  如此一来,他们获得野牛的消息能传遍世界,他史密斯也要成为名人了。

  等成为名人,他一定要找机会脱离特工身份。

  他是有家庭的人,孩子更是有六个,光靠特工那点微薄的工资根本就无法养家糊口。

  史密斯早有转行的念头,很羡慕那些网红和带货主播,一年随随便便就是几个亿的收入,比某些一线明星都要高出不少。

  “我们快去拖到营地吧,迟则生变。”

  史密斯摩拳擦掌,率先冲了过去。

  “嗯?”

  约翰逊内心一直疑惑。

  为什么会有一头濒死的野牛躺在森林中。

  这个问题他想不到答案。

  然而随着与野牛的距离越来越近。

  约翰逊闻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味。

  “这个腥味是?”

  约翰逊脸色剧变,急忙喊道。

  “史密斯快回来,我们快撤!”

  “你在说什么啊?约翰逊?”

  史密斯眉头一皱,没有听他的。

  毕竟一头奄奄一息的野牛就在眼前,他怎么可能放过呢?

  要知道,这头野牛完全为可以提供他们两人一个月的食物。

  “这个蠢货!”

  约翰逊暗骂一句,目光死死盯着野牛,同时身体往后移动着。

  “希望我的想法是错的。”

  然而下一刻。

  一道黑影从野牛身后跳起,跃在空中,直扑史密斯。

  后者身为特工,按理说应该十分小心谨慎,可此刻内心完全被野牛冲昏了头脑,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黑影。

  当视线被一道阴影遮住之时,才抬起了头。

  “约翰逊救我!”

  望着近在咫尺的黑影,史密斯面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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