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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叶可可坚持不入住顶复大平层,江明雾只好重新启动车子。

  “那去LOFT?”

  叶可可把头点得跟招财猫一样:“那里好,我觉得安心。”

  江明雾无奈地、宠溺地、轻轻地摸了摸叶可可的头顶,手在叶可可的头顶一顿,这才发现这个动作她已经习惯成自然。

  江明雾一滞,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二十一天。那爱上一个人呢?是不是也只要二十一天?

  还是,第一眼的一瞬间?

  叶可可于是开始了“疗养”的生活。

  叶鑫次日致电叶可可,委婉地询问昨天舞会上发生了什么。

  叶可可的心一荡,以为是兴师问罪,毕竟江明雾的身份尴尬。

  叶可可勉强稳住心神:“她……是我的朋友。”

  “你同江小姐是朋友?”叶鑫的回答颇为微妙,他很少用这样客气的语气说话,通常叶鑫是骄傲而直接的。

  “嗯。”叶可可不能确定,她不明白叶鑫的意思,难道江明雾“艳名远扬”?竟然连叶鑫也认识她?

  “难道你现在也同她在一起?”叶鑫忽然福至心灵。

  “……是。”

  叶可可看着在厨房煎牛扒的江明雾,忽然不想否认。她坦坦荡荡地承认了:“我昨天扭伤了脚,就暂住在明雾这边。”

  “哦,那你放心住下吧。”叶鑫的回答,让叶可可大跌眼镜。

  “你是说……我可以同她交往?”叶可可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好好同江小姐交往。”叶鑫给叶可可下了一道“命令”,但是没有说理由,他挂断了电话。

  江明雾端着餐盘出来,将香气四溢的牛扒放在叶可可的面前:“是谁的电话?”她随意问道。

  “是我父亲的。”叶可可老老实实,“他的态度挺奇怪的,他是不是……认识你?”

  叶可可忽然有了很不好的想法,该不会叶鑫也曾经是江明雾的入幕之宾?叶可可疯狂地甩头,不可以这样!这剧情太狗血了!

  江明雾想了下,摇摇头:“我不认识他。”至于他是不是认识我?与我何干?江氏声名在外,多得是想要巴结的。

  叶可可也点点头,伸手握住江明雾的手:“你放心,他们阻挠不了我。我不会离开你。”

  她想起昨夜江明雾说的,她说她缺爱,她说想要和她在一起容易,但是想要独占她,必须付出爱。

  有付出,才有回报。

  想要拥有,一定要有付出。而占有作为独占式的拥有,那必须付出得更多。

  这个世界,是质量守恒的世界,公平得很。

  江明雾眉毛也没抬:“希望你说到做到……现在,吃早饭吧。”

  叶可可向公司请了一周的病假,很神奇,这次从人事到财务,没有一个有意见,似乎已经被上下打点过。

  大家纷纷表示:“你受伤了,好好休养,一周够不够?不够来一个月的。”

  叶可可受宠若惊:“这怎么好意思?!”往日,生病发烧,她也没有所谓的“病假”福利。

  人事主管挑挑眉,心想这个便宜的大小姐看来是时来运转了。一早叶鑫就特别关照,给叶可可开了特权。

  当然这是人家家族内部的事务,外人不便插手。人事主管之所以能够做到主管,就因为她听得多,但是说的少,拥有一张不八卦的嘴巴。

  “别不好意思,你这样算是工伤!”

  叶氏的其余高层也都不是吃素的,见风使舵是本能,纷纷对这个“大小姐”刮目相看。

  啧啧,这个叶可可前脚刚上演“反转剧”,谈下了南市的单子,后脚又得到了叶鑫的青眼,是不是就要时来运转?上

  位的预兆?

  而舞会上的一幕已经悄然在社交圈蔓延开来,成为贵妇小姐们茶余饭后的茶歇话题。

  有人说,叶氏这次是交上了狗屎运,作为二流三流阶层的叶氏,竟然能够同江家搭上关系,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也有人说,江氏大小姐性格古怪,有传闻她男女通吃,也有传闻说她软硬不吃。至于她对叶可可的心思到底是什么,大家都在揣测,却没有定论。

  更多的人,抱着看好戏的态度。叶氏的这个私生女之前在社交圈的存在感极低,昨天一战成名。曾经见过叶可可的人,纷纷搜索记忆中的叶可可。仔细想来,她长得倒是颇有三分姿色。

  这是不是就是叶氏将这个私生女找回来的原因?或者是叶氏的下一步战略?利诱?□□?联姻?捆绑?绯闻?□□?

  揣测铺天盖地,却没有实锤。

  当事人浑然不知,小日子过得……还行。叶可可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早上有人做早餐。

  江明雾的生活习惯非常棒,早起、晨跑、冲凉、做早餐。往往叶可可睁开眼睛的时候,江明雾正在或者已经做好早餐。

  早餐的种类丰富多样,煎得两面微焦的牛扒、裹着番茄酱的意大利面、煎饺蒸饺烧麦轮番上场、也有时候是楼下买来的豆浆油条粢饭糕。

  江明雾给自己放了一个超级大假,她也不着急上班,每天就窝在叶可可的身边充当最佳保姆。

  不重要的电话全部阻拦在钱建雄那里,重要的电话——什么电话是重要的?江大小姐连赚钱都不想赚了,那世界上还还有重要的事情吗?

  钱建雄无奈地重复第一千零一遍:“大小姐不在,有事帮您转达。”然后在记录簿上记了一笔,但也不敢真的打扰江明雾的“保姆生活”。

  叶可可睁开眼睛,从上往下看着在敞开式厨房中忙活的江明雾。LOFT这种小公寓真是哪哪都有槽点,商水商电还只有四十年的产权,要是遇到无良开发商给你层高不够,真是哭的地方都没有。

  但是LOFT也有LOFT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这只五脏俱全的麻雀是真的小,两个共处一室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所有的生活习惯和小情趣全部一览无余。

  叶可可趴在玻璃隔断上,贪婪地看着楼下忙活中的江明雾。

  ——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江明雾满足了她对完美女朋友的所有幻想……从生活习惯到sex习惯。

  “小懒猫。”江明雾仰头,看着楼上还在赖床的叶可可。

  “一大早就吃意大利面呀?”叶可可被宠溺了几天,开始拿着鸡毛当令箭。

  是谁说过的,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快下来,配蔬菜沙拉。”江明雾身穿围裙的样子,真是又奇幻又诡谲……又sexy。短裙配围裙,修长的、笔直的长腿,在餐桌下轻轻拨动着心弦……

  叶可可眼观鼻鼻观心,心中默念《心经》缓解不断冒头的小情绪。拖着一条伤残的病腿,再放肆是真的和自己过不去了。

  江明雾轻笑一声,被拒绝多了,也不恼了,她淡然地收回那条修长的、任性的腿,道:“一会去超市吧,总不能坐吃山空。”

  而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哪怕是去超市买食材也是别样的享受。

  江明雾的采购习惯是单刀直入,她的菜单里永远只有那么几样:牛扒、牛奶、冷鲜和啤酒。

  叶可可就“幼稚”很多,她采购大量的膨化食品、饼干、果脯蜜饯和巧克力,恨不得把整个零食区都搬回家。

  江明雾摇摇头:“你这样不怕胖十斤?”

  叶可可瘸着一只脚:“那我申请买大骨头熬汤喝,以形补形。”

  江明雾:“我更加建议你

  吃点猪脑花……”

  叶可可:……

  时间推移到下午,午后的时光,是惬意的读书和饮茶。

  叶可可最喜欢这个小巧精致的loft,居然保留了一面墙的落地玻璃。在落地玻璃前面铺上长绒地毯,上面摆上一个矮桌、两个蒲团,那简直是最惬意的午后。

  江明雾有时候坐在蒲团上陪叶可可看书,有时候坐在餐桌上打电脑。叶可可享受这种平和的时光,仿佛岁月静好。

  她没有去看江明雾在电脑上做什么,也没有过问江明雾看的书籍。每个人都应该随心随遇,不应该被束缚、被制约。

  哪怕是以爱为名。

  而唯一的麻烦是拖着扭伤的脚踝上下楼梯实在不方便。

  但这个五十平方的单身公寓,天生的构造就是这样,榻榻米床铺布置在二楼,必须上楼睡觉。

  最开始,是江明雾一把抱起叶可可,将她公主抱上了二楼。

  叶可可羞红了脸:“我是不是很重?”

  “是,如果是猪肉,我就发财了。”江明雾闷闷地笑,待上了二楼,就将叶可可扔在柔软的床垫上。

  “我是伤者。”叶可可拽着衣领,将自己红肿的脚踝展示给江明雾看。

  “我知道,伤了脚踝,又不是伤了……内儿。”

  “我……我……我……不方便……”叶可可终于在渐弱蚊蝇的声音中吐露实情,“内个……我们歇几天……”

  叶可可欺身上前,将叶可可抵在床头。

  “我有说要做什么嘛?你这个,欲求不满的,小。荡。妇。”她一字一句,咬着叶可可的耳朵说,观察着她脸上的红晕逐渐蔓延到耳后,整个耳垂火烧得通红,想要否认,但是又嘴拙说不出来的样子。

  这样逗弄她,即便什么都不做,也让江明雾得到了莫大的满足。

  真奇怪,人的欲望,竟然能够这样轻易就被满足了?

  果然奇怪的不是江明雾,是人类这种生物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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