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博尔呼_战国之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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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博尔呼

  离东胡巴图鲁大会的时间越来越近,东胡山戎王令左右大都尉在各自的帐落中挑选勇士二十名,以备即将到来的东胡巴图鲁大会。

  白狼水,山戎王帐外。

  左大都尉宇曼已经五十多岁了,白发苍苍的他看上去很精神,虽然脸上爬满了岁月雕刻的痕迹,但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却显得格外锐利。

  右大都尉则年轻很多,右大都尉是山戎王维先的女婿,所以在山戎部的地位要高于左大都尉。

  “宇曼都尉,这次山戎部落的荣耀就靠我右部了,你左部人才凋零,年轻一代没出什么将才,要不我借几个人给你?”

  左大都尉宇曼冷哼一声,说道:“不用了,赫舍里都尉还是做好自己的事吧?千万别到时候阴沟里摔跤。”

  “哈哈,宇曼都尉还是这么老而弥坚啊。”

  “赫舍里,听说你在草原上劫杀了燕国的商队?”宇曼有意无意的说道。

  赫舍里眼皮一跳,警惕的问道:“宇曼都尉,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再说了,抢掠商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山戎部落就是干这个的,有什么问题嘛?”

  “哈哈,赫舍里都尉说的不错。不过啊,我倒有一句话要告诉都尉,练鹰的时候也要挑一个好鹰,不然被鹰啄了眼可就得不偿失了。”

  “笑话,我赫舍里长这么大还从不知啄人眼的鹰在哪里,就算有,我也能将它训的服服帖帖。”赫舍里轻蔑的冷笑。

  宇曼是山戎王维先的老将,因为以前的一件往事,早已不受山戎王宠爱。但左大都尉帐下八千精骑却精锐不已,所以,赫舍里虽然早有吞并左部的野心,但却不敢下手。

  赫舍里骑上马,带着百余护卫武士,离开了山戎王帐。

  马蹄踏出的灰尘弥漫在空中。宇曼也跨上马,离开了王帐。

  宇曼这次来山戎王帐的时候,有两个千夫长随行,一个是他的爱将达奚若,另一个是博尔呼,这两位千夫长都是跟随他南征百战的老将。

  三人骑马走在最前面,达奚若和博尔呼分走在宇曼两侧。

  宇曼说道:“这二十个勇士怎么选,你们有好的人选没有?”

  青山苍翠,绿草茵茵。

  宇曼望着熟悉的草原,呼吸着熟悉的空气。赫舍里有一句话说对了,左部这几年来没有出现特别出彩的年轻人,领兵作战的人才多少有些青黄不接。

  达奚若沉思片刻,说道:“挑二十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成问题,可就是没有特别出彩的年轻人啊。”

  一旁的博尔呼也说道:“确实如此,大都尉,赫舍里这狗贼一直觊觎我们白狼水的水草地,这次巴图鲁大会必然是卯足劲要争夺巴图鲁称号,以期在东胡大单于那里露脸啊。”

  东胡习俗,若能夺的巴图鲁称号,升百夫长,赏赐民五百帐,奴隶百名,并且有与东胡大单于同帐饮宴的恩赐。

  “你们各自帐落里有没有比较显眼的年轻人,骑射技术过人的,都推荐上来,我们把他们放一起,搞一次狩猎大会,选一选。”宇曼捋了捋发白的胡须。

  达奚若笑道:“这个我们帐落里倒有几个。”

  宇曼见博尔呼不说话,问道:“博尔呼,你那边呢,可有好苗子?”

  博尔呼说道:“大都尉,我这个千人队战力不强,要找出一两个特别拔尖的,还真不容易。”

  达奚若笑着说道:“博尔呼,你这谨慎的毛病啥时候改过来啊,我看着就着急。”

  博尔呼摇摇头,笑着说道:“达奚若,我和你不一样啊,你这大大咧咧的惯了,我如果和你一样,那我早就被狼吃的骨头都不剩了。”

  博尔呼一向以谨慎知名,做事比较细心。和达奚若的粗豪相比,更像是一个谋将。

  宇曼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他打断两人的话,说道:“你们两个啊,都吵了几十年了,还是没个分晓。算了,算了,回去再说吧。”

  宇曼当先一骑,向南驰去。

  博尔呼和达奚若两人看了一眼,都迎马赶了上去。

  当夜,宇曼独自召见了博尔呼。

  在左大都尉的帐篷里,宇曼将伺候的人全部遣出去,大帐里只剩下宇曼两个人。

  帐篷里点着油灯,灯光有些暗。

  宇曼坐在一张虎皮的椅子上,他眯着眼,靠在椅背上。

  他老了!

  这几年,感受尤为明显。

  “坐吧!”宇曼低声说道。他的声音中有数不尽的苍凉与悲伤。

  他老而无子,他这一辈子,纵横草原,唯有一件事,让他到现在都后悔不已。

  博尔呼坐了下来,没有说话。

  宇曼叹息一声,他望着博尔呼,见他鬓角有了白发,于是说道:“这些年苦了你了,有十几年了吧。”

  博尔呼抬起头,望着帐子里的油灯,说道:“大都尉,有十七年了。”

  宇曼的手搭在虎皮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沉默了一会,说道:“他们过的还好吗?”

  博尔呼点点头道:“还好。”

  宇曼揉了揉发胀的额头,说道:“那崽子也十七岁了吧,骑射怎么样?”老人坐起来,眼睛射出锐利的光。

  博尔呼说道:“末将亲自教的他骑术和箭术,这两年我奉大都尉的令,并未让他上战场厮杀,上次打匈奴的时候,我安排他做了斥候,侦探军情。”

  “哎,也是我太贪心,那时候想不通啊,让孩子受委屈了。”宇曼都尉的眼神有些落寞,其实更多的是后悔。

  “大都尉,你不要这么说,其实你还是很关心他们的,若没有你当年冒险将他们藏起来,恐怕早已被赫舍里那狗贼给杀了。这么多年来,你又派重兵保护,可怜天下父母心,就是我这个外人看在眼里,也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做法了。”博尔呼安慰宇曼道,他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也只有他才知道宇曼为他们付出了多少。

  “你觉得是时候了吗?”宇曼盯着博尔呼,问道。

  其实这两年他已经渐渐想明白了,从心底里接受了那个孩子,他年岁渐老,又没有儿子,将来左部需要一个人来继承。

  博尔呼忙站起来,低着头说道:“末将不敢说。”

  宇曼笑着说道:“你啊,也难怪达奚若说你,有时候做事说话确实不干脆,我们草原上的汉子,做事雷厉风行,有时候想得太多,反倒成了羁绊,这一点上,达奚若要比你强些。”

  “大都尉说的是。”

  “说吧,我想听听你的意见,都十七年了,我还没见过那孩子长什么样子。”

  “是,末将觉得是时候让他出来了,猛虎圈的久了,就没了獠牙;狮子关的长了,就没了威风。”

  宇曼站起来,来回的在地上踱步。

  “你说得对,是时候了,这次巴图鲁大会,你让他来吧,秘密总有捅破的一天,他若是我宇曼家族的子孙,就要撑起宇曼家族的荣耀。这些年来,赫舍里对我左部的野心日益显露,我老了,有些东西力不从心了,他要是再扛不起左部的的担子,我怕日后就是魂归天堂都会后悔啊。”

  “大都尉,你身体康健,会长命百岁的。”博尔呼忙低着头说道。

  宇曼挥挥手,笑着说道:“博尔呼啊,你是真拍不了马屁啊,哪有不会死的人啊。”

  博尔呼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都尉,要不我带他过来你看看?”博尔呼试探性的问道。

  宇曼站定,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思考了一会,说道:“不用了,慢慢来吧。”他从腰间拿出一柄金色手柄的短刀,递给博尔呼,说道:“你把这把刀交给他,记住了,用你的名义,让他带好了,这是我们宇曼家族的传家之宝,决不能丢。”

  博尔呼大惊,他不知道为什么左大都尉突然要问起孩子的事,但他隐隐感觉到,或许真的有大事要发生了。

  “是,我一定交给他。”博尔呼点头应允。

  “好了,你去吧,有什么事及时报我,还是那句话,他们娘俩的安全我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守护好他们。”宇曼面色沉重的叮嘱道。

  “是,大都尉放心,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保护他们母子平安。”博尔呼沉声道。

  博尔呼从左大都尉出来,骑上马没有回自己的帐篷,而是来到了燕蛮儿家的帐篷。

  天色朦胧,夜微清凉。

  博尔呼来到燕蛮儿家的时候,燕蛮儿正在帐篷外面往羊圈里赶羊。而燕蛮儿的母亲则在一旁正在给牧羊狗放狗食。

  博尔呼让几个卫士停在远处,他自己骑马过来。驰到近处,他从马背上下来。

  燕蛮儿远远的看见博尔呼过来,将羊圈的门关住。小跑过来,拉住博尔呼的马,向博尔呼行了礼。说道:“师傅,你怎么过来了?”

  博尔呼手里握着马鞭,下意识的向燕蛮儿的母亲看了一眼。

  燕母没有说话,只是远远的向博尔呼点了点头,然后回到了帐篷里。

  博尔呼转过脸来,看着燕蛮儿道:“我听卫兵说你找我去了。”

  燕蛮儿看着自己的师傅,博尔呼对他而言,不仅仅是一个教他骑术和箭术的师傅,更多的像一个陪他一起长大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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