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骈死于槽枥之间_江山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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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骈死于槽枥之间

  “看来,我得冒一下险了!”升明轩准备动用轻功,加快度。虽说升明轩也知道,在这种道路上加快度的同时,也会加大很大的危险,但如果等到了晚上还没下山,那等待自己的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现在,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只能拼命一试了。

  但升明轩刚提了口气,准备起身的时候,只见远处传来了一阵叫骂之声。

  “走呀!走呀!再不走,打死你!”

  升明轩顺着叫骂的声音望去,因为空气中夹杂着呼啸的风雪,只模模糊糊的看到了一个虚影。

  “难得在这等风雪天中,还能看到人……”升明轩在心中说道。在满山都被暴风雪笼罩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道有人说话的声音,倒也觉得倍感亲切。

  升明轩快步往人影处走了过去。

  被升明轩先看到的,是一匹瘦削的黑马,而在马的背上,似乎驮着很多的包裹。大包连着小包,压的黑马的背脊都有点凹陷了。而黑马的后面,似乎还站着一个男子在挥舞着长鞭。

  升明轩先开口道“前方的朋友停一停!”

  站在黑马后面的男子听到了声音,先是一奇,然后再是回答道“前方的朋友是有何指教?”赶路的男子对这座山上,还能看到其他人,也是感到有些奇怪。

  升明轩走进了几步,终于看清了那个黑马后面男子的长相。是一个大胡子,但似乎很久没有好好梳洗过了,满脸的胡子拉渣,看上去很是邋遢。

  “指教谈不上!只是在这荒山暴雪之中,突然看到个人,莫名的有点亲切罢了。”升明轩回答道。

  满脸胡子的男人也上下的打量了几眼升明轩。“哟,好俊秀的公子呀!”

  “我姓沈,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呀?”升明轩先做了一下自我介绍。

  “我姓胡!你随意叫就行!”大胡子爽快的说道。

  “那我就叫你胡老哥吧!”升明轩见大胡子的岁数起码在四十岁以上,所以客气一点称他一声老哥。

  “嗯,当然可以!”

  “那胡老哥,你这是要去赶货吗?”升明轩看着黑马上的大小包裹问道。

  “是呀!只是没想到这几天突然下起了大雪,把好几条道路都给封死了!我为了赶时间,才冒险走这条山路的。”大胡子解释道。

  “对啦,沈兄弟,我是为了赶时间,没办法才走这条山路的,那你是?”

  “我呀,也是有些急事要办。”升明轩含糊的说了一下。

  “来!接着!”大胡子看升明轩衣着单薄,且年纪轻轻,脑海中想到了自己远在家乡的儿子,不禁动了一丝恻隐之心,从腰间摸出了一个葫芦,朝着升明轩的方向扔去。

  “这是?”升明轩接过葫芦,打量了一下问道。

  “这里面是自家酿的高粱酒!在这冰天雪地的,喝一口,可暖和了!”

  “哦哦,那谢谢胡大哥了!”升明轩打开葫芦的塞子,鼻子凑近一闻,一股醇香的酒味扑鼻而来。

  升明轩也是生性豪爽,没有多做怀疑,直接倒头就喝了几口,“嗯,好烈的酒呀!”

  “嗯,这小兄弟看着俊秀,但倒也是个豪爽汉子。”大胡子看升明轩不疑有他,拿了葫芦就喝,心中赞叹道。大胡子将心比心,如果是这位小兄弟把酒递给自己,自己倒还真不一定就敢喝!在外讨生活的,害人之心不一定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升明轩喝了几口,浑身倒有点热起来了。

  “嗯!喝了确实驱寒,好酒!”升明轩此刻胸腔内像有一团烈火在烧,暖洋洋的,下意识的又大喝了几口。

  “兄弟好酒量!但小心,这酒的后劲可不小!常人喝个两口,就要醉上一天了。”大胡子知道这葫芦里的酒的烈性,见升明轩大喝了几口,不禁提醒道。

  “嗯,多谢兄台提醒!”升明轩见大胡子好心提醒自己,道了声谢。

  “来而不往非礼也!”升明轩从怀中也摸出了一个油纸包。连带着酒葫芦一起递给了大胡子。

  “这里面是一些牛肉干,就着胡老哥的烈酒喝,肯定是别有一番风味!”

  大胡子接过油纸包,打开一看,里面确实是些牛肉干,大胡子虽然是今天第一次和升明轩认识,但内心却觉得眼前的小伙子非奸邪之人,断不会做出谋害自己的事情,于是也很爽快的拿起牛肉干就着自己的烈酒,吃喝了起来。

  升明轩和大胡子在前方山路上,找了一个能遮挡的地方,坐了下来,两个人在漫天风雪之中,喝着烈酒,吃着点牛肉干,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交谈了起来。

  “胡老哥,我这里还有一些点心,只不过因为天气原因,都有些硬化了。”升明轩从怀中摸了半天,只找到了几块糕点。

  “无妨无妨!我平时也是四处奔走的,吃一顿是一顿的,如今在这荒山之中,有着点心吃,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大胡子接过升明轩的点心,倒也没有嫌弃,开心的吃了起来。

  “胡老哥,刚才看你的黑马上,装满了东西,不知那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呀?”升明轩好奇的问道。

  “那些呀!主要都是些药材!”大胡子小喝了一口酒,回答道。

  “药材?莫非胡老哥你是开医馆的?”

  “哈哈哈!开医馆,我哪有那个本事哟!我只不过是去山里搜集些山民采的草药,转手再卖给一些大药房,赚些转手费罢了!”大胡子回答道。

  “那也不错啦!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想必,做药材生意的,利润应该不小吧!”升明轩闲聊道。

  “嗯,最近各地都在打仗!因此呢,一些止痛的草药和一些疗伤的草药,卖得就特别好!”像大胡子这种贩卖草药的客商,有的时候倒盼望着各地乱一点。有的时候,时局一乱,他手上的草药可就能卖得比黄金都金贵了。

  “我这次呀,别的草药都没多收集,这黑马背上,基本上装的都是些胜红蓟,凤尾草这类止血草药。”大胡子见于升明轩聊的投机,因此也多介绍了几句。

  “哦哦,原来那包裹里装的主要都是胜红蓟和凤尾草呀!”升明轩嘴里轻声嘀咕了下。胜红蓟和凤尾草的药效常人可能都用不太到,但对于在军中的一些战士来说,那可都是疗伤的圣药。只要将草嚼烂了,涂抹在流血的伤口上,便可以做到快止血的功效。

  升明轩本来是出于本能,朝着马背上的包裹多看了几眼,但谁曾想,就是这一多看,升明轩居然看出了一个大大的震撼!

  “这,这马,不会是……”升明轩在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但只是闪过,因为,他自己现在也有点吃不准。

  “胡老哥,我看你这黑马长得还挺结实的呀!这马是你从小就喂养的吗?”升明轩看似闲聊的问了一句。

  “你说这马呀?结实个屁!说起这马我就来火!”大胡子提到了这匹黑马,似乎有着一肚子的怨气。

  “这话怎么说?”升明轩有些疑惑了。

  “这个嘛,有点说来话长了!大概是一年多前,有一次我偶然间在山里采药的时候,突然现了一匹小马驹,我现小马驹的时候,他的腿部还受着伤,然后我就心想嘛,如果把小马驹带回去,把它的伤治好以后,等它长大了,还能给我背个货,当当脚力什么的。所以,我犹豫了一下就把那匹小马驹给带了回去。”

  “这匹黑马,就是当初的那匹小马驹吧?”

  “正是!我虽是贩卖药材的药贩,但一些基本的包扎治疗还是懂的。我把小马驹带回去后,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彻底将它的腿伤给治好了。”

  “那治好了,不是好事吗?怎么我看胡老哥刚才对这匹马,态度不是太好呢?”

  “诶!早知道呀,我还不如不花那些功夫给这匹马治疗呢!”大胡子叹了一口气说道。

  “这是为何?”升明轩问道。

  “沈兄弟,你是不知道呀!这匹黑马,懒惰的不行。”大胡子又是叹了一口气。

  “懒惰?”这一次,升明轩的心里倒是犯起了嘀咕。“没道理呀,这马如果我所料不差,极有可能就是汗血宝马,怎么会懒惰呢?”

  “这匹该死的黑马呀!懒的不行,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懒的马了!平时养在马厩里的时候还挺乖的,但只要一让他背东西,出来干活,他就会乱脾气,乱叫个不停!有的时候呀,用鞭子狠狠的抽他,他都不愿意背东西走一步,沈兄弟,你说,这马是不是懒惰的要命!”

  升明轩附和了几句“那照胡老哥这么说,这马就是匹废马了,依我看呀,像这匹马,还不如找个人家卖了算了。”

  升明轩怕自己看走眼,特地起身绕着黑马走了一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这一次,升明轩可以确信无疑,这马,绝对是汗血宝马无疑。

  “诶!”升明轩在心中不免为这匹黑马感叹了起来。“今天我算是彻底知道了,什么叫做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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