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死不瞑目_大唐最强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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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死不瞑目

  “可否揭开床单一看?”

  李惊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丝毫不理会马都尉异样的神情,双手抱拳问道。

  “自便!”

  马都尉哼了一声,手不抬脚不动,静静地站在那里,意思是让李惊云自己动手。

  李惊云走到一具尸体旁,双手合十,两眼紧闭,嘴里念念有词。随后,他睁开了眼睛,小心翼翼地揭开了白色床单。

  这是一具男性尸体,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脸色已然发青,面部表情极为狰狞。

  最骇人的是,这名死者正怒目圆睁地看着李惊云,着实把他吓了一跳。

  不过,李惊云现在也算是身经百战,心里虽然咯噔了一下,表面上却淡定异常,神色不变地继续观察尸身的各个部位。

  马都尉自然是知道床单下的这具男尸处于死不瞑目的惊悚状态,原本已经做好了看戏的准备,只等着床单揭开的一刹那,就会听到李惊云鬼哭狼嚎的声音,紧接着多半会夺门而出,最后是扶墙呕吐。

  可是,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什么都没发生。

  马都尉轻“咦”了一声,一脸好奇地盯着李惊云,心里却想着:“这孩子怕不是吓傻了吧,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这完全不符合情理啊!”

  李惊云此刻已经查验完第一具男尸,清了下嗓子,说道:“马都尉,此人生前应该是府上的仆人,他的身上有淡淡的鞭笞的痕迹,手掌上长着老茧,应该是做一些粗苯的杂务。尸身上只有一处伤痕,而且是致命伤。”

  李惊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男尸脖颈上的伤痕,说道:“看伤痕情况,应该是锐器所伤,杀人者武艺高强,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痕迹,一击致命。”

  马都尉不但完全收起了轻视之心,甚至还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对方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却能从一具再普通不过的男尸身上看出这么多的信息,简直堪比武则天时期屡破大案悬案的狄仁杰——狄阁老。

  “这是一处刀伤,因为伤痕是内窄外宽的。凶手是从正面出手的,而且是右手握刀。死者被杀之前精神极度紧张,肌肉都是紧绷的,现在已经完全僵硬了。”

  阿斐凑过去看了一眼,说道。她常年用刀,在荒野上猎杀的动物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自然一眼就看出了伤痕的特点。至于死者生前精神紧张导致死后肌肉紧绷,则完全是这么多年杀生总结出来的经验。

  在捕获猎物后,阿斐一般都会选择比较人道的杀生方式,一方面不愿给它们造成临死前的痛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肌肉过度紧绷而影响食用的口感。

  马都尉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阿斐。那次晚宴上,他并没有注意到阿斐,因为对方全程几乎都没有说话,也没有亮眼的表现。

  现在,马都尉才注意到,这个叫阿斐的少年周身自然散发着野兽般的气息,机敏,灵动,肃杀,充满了危险的信号。

  这种独特的气质,既不像杀人无数的刽子手,也不像每天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屠夫,更不像以捕猎为生的猎人。

  这简直不是人类应该有的气质,倒是更像荒原中的猛兽,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马都尉,能否派两名粗通文墨的军士,帮我们把每具尸体上查看出来的信息记录下来,通过汇总分析后,首先可以确定有几个凶手,或者说,有几个直接参与杀人的凶徒。”

  李惊云淡淡地看了一眼马都尉,吩咐道。

  马都尉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连忙回道:“二位稍等,我这就派人过来跟随二人进行详细的记录。”

  李惊云又掀开了第二具尸体身上的白床单,这是一具身量短小的尸身。

  在掀开床单之前,李惊云虽然已经提前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还是被眼前的惨状震惊了。

  死者是一名七八岁的女童,身上有明显的淤痕,软组织多处挫伤,生前应该与凶手发生过肢体上的冲突,死因是被凶手用手掌重击胸口,直接震断了心脉而死。女童的下体不堪入目,在生前竟然被凶徒侵犯过。

  “畜生,小孩子都不放过!”

  李惊云怒吼了一声,脸上青筋暴露。这一刻,他完全抛下了与赵节度使的个人恩怨,只须替天行道这一条理由,已经足以让他全力以赴,将这些灭绝人性的凶徒绳之以法。

  阿斐和马都尉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二人都神情激愤。

  尤其是阿斐,她的双目几乎在往外喷出火光。死者与自己年龄相仿,这样的悲惨遭遇便格外的感同身受。

  “咦?此人的掌印有些奇怪,这是一只右手掌印,在掌心部位有一块纹路比较紊乱,好似手掌心曾经受过伤,留下了不大不小的疤痕。”

  李惊云仔细端详着女童胸前的掌印,突然有惊人的发现。

  随行的军士立刻把这条信息记录了下来,这是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

  此时,李惊云的心中隐隐已经确定了怀疑对象。但是,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怀疑。况且,这是一场多人参与的杀戮,只抓住了一个凶徒,根本就不算破案。

  李惊云平复了一下心情,又掀开了第三个床单。

  床单掩盖着的尸身腹部高耸,死者像是一个十月怀胎,即将临盆的孕妇。

  这帮造孽的凶徒!

  李惊云心中暗骂了一声,却被床单下的尸身结结实实地戏弄了一把。

  死者哪是一个孕妇,只是一个腹部滚圆凸出的中年胖子!

  “这便是周大财主!”

  马都尉突然开口介绍道。

  周财主的发家史,在蒲州城里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传奇。此人从小好勇斗狠,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行当,人送外号“泼皮阿周”。三十岁那一年,阿周偶然间结识了一帮路过蒲州的江湖人士,一聊之下竟然十分投机,便孑然一身跟着那帮江湖人士出了蒲州城。

  这一去,便是大半年的光景。人们再也没有看到阿周的身影,只会在茶余饭后提起他,把他的一些所作所为当做笑谈的谈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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