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饮酒作诗_大唐最强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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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饮酒作诗

  阿斐这样一问,就连哥舒翰都提起了兴趣,看了过来,想知道李惊云该怎么答复这个问题。

  “很简单,像我这样,把手靠近火堆,然后在心中默数5个数。1,2,3,4,5。差不多就这样的语速。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手还可以忍受,就表明距离太远,反之,则意味着距离太近。”

  李惊云伸出手来,放在篝火旁,做出示范。

  阿斐和哥舒翰表现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看来真是隔行如隔山。眼前的这个家伙,是厨子出身吧。

  不一会儿,肉串开始发出滋滋的响声,狼腹部的肉是肥肉相间的,不断有肥油冒出来,散发出野性的膻味。

  “有盐和孜然吗?”

  李惊云皱着眉头,问道。

  “盐,我有。只有盐。”

  阿斐答道。

  “你们几个,把咱们的调料拿来!”

  哥舒翰对后面的军士吩咐道。

  不一会儿,负责烹调食物的军士就把各种调料包就送了过来。

  “将军,这是要做什么?”

  那军士好奇地问道。

  “你跟着学学,以后军中空闲的时候,也可以多个西域风味的下酒菜。”

  李惊云把调料包挨个拿过来,看了一眼。有桂平,花椒,香叶,孜然粒,可以说是比较丰富了。可惜的是,没有磨成粉末,不方便往肉串上涂撒。

  “将军,可有金属容器,盛水的那种?”

  李惊云灵机一动,问道。

  哥舒翰有些犯难,为了行军方便,只带了皮囊装水和酒浆,哪有什么金属杯子。

  “有了,用这个吧!”

  哥舒翰把金属头盔摘了下来,口朝上递给了李惊云。

  李惊云知道,肯把自己的头盔给对方盛水,是唐代将军对下属最大的礼节。当即恭恭敬敬地接过头盔,抓了一些调料用手搓碎了,放到头盔里,然后倒上酒浆,把调料淹没了。

  哥舒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没料到对方居然把各种烹调的调料放到自己的头盔里。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他头盔了。

  眼看着狼肉串已经烤的七八成熟,李惊云用抓起一把泡了调味料的酒浆,均匀地撒向肉串,溅到火堆上,冒起一连串浓烟。

  众军士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如此沉着老练地烤着肉串,纷纷围了过来,看看热闹。

  撒完调料后,李惊云抓起一把粗盐,小心仔细地均匀涂抹在肉串上。

  经过这一番操作,烤狼肉散发出奇异的香味,那种原有的野性膻味几乎已经闻不到了。

  “好了,尝尝我的手艺!”

  李惊云拿起一串狼肉,率先递给了哥舒翰,然后又拿起一串肉,递给了阿斐。

  哥舒翰看着冒着油光的肉串,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奇异的香味,当即咬下一块,在嘴里咀嚼起来。

  “好吃,好吃!”哥舒翰感觉这烤狼肉外酥里嫩,火候掌握的极佳,更妙在吃不出丝毫的腥膻味,简直是人间美味。看来,把头盔借他使用真是明智之举,一点都没有让自己失望。

  阿斐咬了一口,也惊得眼睛一亮,立刻加快了咀嚼的速度。即使再饿,食物再美味,阿斐都不会狼吞虎咽,他一定要把食物咀嚼的极为精细才咽下去,这样才能发挥出食物最大的用处,也方便自己的腹部能够承载下尽可能多的食物。

  “你们也尝尝,不过,不能给你们太多。不用着急,我们的火头军已经学会了,他一会就烤给你们吃!”

  哥舒翰一边大口吃着肉,转眼间已经把一串狼肉吃下去大半;一边把装酒浆的皮囊拿过来,拔出塞子仰脖灌了一口酒。

  “肉是好肉,酒是好酒。痛快,痛快!小郎君,你俩要不要来一口?”

  李惊云心念一动,他正想尝尝唐代的酒是什么味道。接过皮囊,小心喝了一口酒,感觉入口浑厚,酒劲却极小,多喝几口也不会醉。

  关于古代酿酒的历史,李惊云知道一些。高浓度的白酒直到元朝时才出现,在这之前,都只有六七度左右的各种粮食酒和果酒,仅比现代的啤酒的酒精度略高一些,也难怪诗人李白可以“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口酒下肚,李惊云的豪气顿时升腾上来,大有一发而不可收拾之势。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首唐代诗人李白的《将进酒》脱口而出,大有意气风发之势。

  “这是李太白去年所作新诗,没想到小郎君已然郎朗上口,真是佩服。”

  哥舒翰拿起酒囊,又喝了一大口,神情之中竟有些萧索之意。

  李惊云暗叫侥幸,自己一得意竟然把还在人世的唐代诗人做的诗都吟诵了出来。万一,这首诗比诗人本人做的还早,那可就闹乌龙了。

  “李太白文武双全,就是性格太过放荡不羁。皇上虽然喜欢他,但是架不住一堆权贵的极力排挤。为了缓和局面,也只好把李太白赐金放还。哪知道,他还没出京城,就把皇帝赐给他的金子全买了酒,请所有进到酒肆的人畅饮。当时的场面我只是听闻,当真是轰动一时。在心情极度郁闷和癫狂下,李太白诗兴大发,做出了这首《将进酒》,真是令人心驰神往啊。”

  哥舒翰一边说,一边又缓缓地喝下去一大口酒,神情之中透着落寞和萧索。

  在这一刻,他是和李太白同病相怜的。同样的心怀抱负,同样的怀才不遇。可惜,李太白至少还有一个面圣的机会,而自己呢,恐怕在边陲驻守一辈子,也只是个芝麻绿豆大小的守将。但愿,如这神奇的男孩所说,自己能够有一日出人头地吧。

  阿斐此刻看着李惊云的眼神都有些变了,之前听他说出《哥舒歌》这首诗,只觉得朗朗上口,并无什么高明之处。现在,他竟然能够大段背诵如此优美的诗歌,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这首诗太也消沉了,不提也罢。小郎君,你能否自己做一首诗,形容军旅生涯的,让咱们都提振一下士气?”

  哥舒翰哈哈一乐,满含期待地看着李惊云。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哥舒翰的这个要求,自然难不倒李惊云。作为穿越者,只要把唐代以后的诗词信手拈来,就可以对付过去了。

  李惊云在烤肉串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岳飞的《满江红·写怀》。只不过,把有历史背景的那几句词抹去,最后弄得不伦不类,前文不搭后语。

  饶是如此,哥舒翰等人还是被震惊的目瞪口呆,喃喃地反复念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句,竟似是痴傻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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